西平公安今天
春暖花开,万物生长
也是毒品原植物罂粟的生长旺季
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私自种植
但却有人在房前院后、田间地头非法种植
“罂粟”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而一些人因听信民间“偏方”,以为罂粟可治病,就私自种植。近日,西平县公安局柏苑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种植罂粟案件,当场将所种植的罂粟幼苗全部铲除。
2021年2月20日,柏苑派出所民警进村入户开展治安隐患排查,排查至小陈庄北边一个种植的蔬菜塑料大棚时,民警发现大棚内种植有疑似罂粟幼苗。民警当场采集一株罂粟幼苗样本,将挤出的汁液用尿检板检测后发现吗啡呈阳性,民警立即将非法种植罂粟嫌疑人张某控制。据张某称,她听说食用罂粟可以治病,便偷偷在大棚内种植。经现场清点确认,张某共种植罂粟幼苗1334株,民警当场予以全部铲除。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被西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任何个人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不管其本意如何,都是一种违法行为,每个人都应该清醒意识到毒品的严重危害性,自觉远离、拒绝毒品,更不能私自种植。警方将对非法种植罂粟原植物犯罪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已经种植的群众,请自觉予以铲除,避免受到法律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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